深圳一名大学生为送前女友111朵玫瑰竟走上抢夺之路,谁知刚一出手就被抓。幸好日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酌情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,才免蹲大牢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张某是深圳某大学大三的学生。张某在与女友分手后仍心有不甘,于是就萌生了在两人认识纪念日送其111朵白玫瑰的念头。无奈,张某只是一名学生,当时又与家人闹矛盾,手头拮据。最后决定冒险抢夺他人财物。
今年4月24日早上6时许,张某在罗湖区金光华地铁口趁人不备,抢夺了一名女子的手机,被当场人赃并获。
此案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提起公诉也无可厚非。但检察官却认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是初犯,主观恶性不大,赃物也当场还给被害人,没有对其造成物质损失,并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。于是日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本着“宽严相济”的刑事政策,放了他一马。